泉州新春旅游宣发创意广告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泉州新春旅游宣发创意广告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仟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部(地点:泉州市丰泽区田安路武夷花园文昌大厦9层A座)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 12 24 15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泉州新春旅游宣发创意广告项目

项目编号:FJQYCG2024251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3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泉州新春旅游宣发创意广告项目

1.00

300,000.0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信用记录,适用于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查询结果的审查: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经与采购人确认,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接受非中小企业参与投标。供应商须按本磋商文件第五章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注:①上述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②依据相关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③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2供应商资格承诺函: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 12 16 日至2024年 12 20 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仟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部(地点:泉州市丰泽区田安路武夷花园文昌大厦9层A座)

方式:邮箱或线下获取

售价:3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 12 24 15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仟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泉州市丰泽区田安路武夷花园文昌大厦10层C座)

五、开启

时间:2024年 12 24 15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仟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泉州市丰泽区田安路武夷花园文昌大厦10层C座)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址:丰泽区府西路市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C栋225室

联系方式:曾先生   0595-221610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福建省仟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泉州市丰泽区田安北路武夷花园文昌大厦9楼A单元

联系方式:廖端巧   0595-22108509/159059910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端巧

    话:0595-22108509/1590599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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