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期处理池楼梯不锈钢过道板项目竞价公告
福建省仟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 石狮市祥芝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的委托对 三期处理池楼梯不锈钢过道板项目(项目编号:FJQYCG2023087)采用 网上竞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竞价。
1、项目基本信息
1.1 项目名称:三期处理池楼梯不锈钢过道板项目
1.2 项目编号:FJQYCG2023087
1.3 最高限价:人民币伍万贰仟伍佰元整(¥:52,500.00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为无效竞价。
1.4 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号 | 项目 | 规格/型号/尺寸(米)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过道梯 | 踏板3厘花板,梯侧支架3厘板,高125cm*底250cm*顶50cm,(双扶手63.32*1.5高110cm长7.6米) | 张 | 8 | 304不锈钢 |
2 | 10米长过道 | 主架3厘板,顶板3厘花板,副拉底管40*40*1.2,长1000cm*宽80cm(双扶手63*32*1.5高110cm长20米) | 张 | 1 | 304不锈钢 |
3 | 过道 | 长160cm*宽120cm,主架100*50*1.5,副拉40*60*1.5,顶板3厘花板(双扶手63*32*1.5高110cm长3.6米) | 张 | 1 | 304不锈钢 |
1.5 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的施工地点。
1.6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中标人需在30天内施工完毕,并经验收合格。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本采购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合法经营企业、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经营权及承接能力的个体工商户。
2.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价。
3、网上竞价日程安排
3.1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6日17时30分
3.2 竞价时间:2023年12月07日14时30分至16时00分
3.3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6日17时30分
3.4 资格材料上传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7日08时00分
3.5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2月07日08时00分至12时00分
4、竞价资格材料
4.1 营业执照
4.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3 竞价保证金汇款凭证
注:供应商需在资格材料上传截止时间前将上述材料通过竞价系统上传,所有材料上传前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供应商竞价须知
5.1 报名:有意参加该项目的供应商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本公告页面点击 “我要投标”进行报名,竞标人获得竞标码即表示系统报名成功。
5.2.资格:竞价开始前,竞标供应商必须提前上传竞价资格材料,并按规定缴纳竞价保证金,本项目竞价保证金为:500.00元(转账时需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
竞价保证金缴交银行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石狮市福狮资源交易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开户行:石狮农商行南洋路支行
石狮市国有企业资源交易平台将根据供应商选择的报名项目自动生成供应商所参与竞价项目的缴交银行账号(即多个合同包将对应生成多个缴交账号)。供应商应按照所参与竞价项目的竞价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等额竞价保证金。供应商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竞价保证金汇入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竞价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5.3 竞价:供应商应根据竞价公告的要求,在满足竞价项目需求的前提下,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平台内嵌的报价格式进行总报价(含税),有详细报价函,需加盖公司公章,并在报价页面统一上传。电子报价具法律效力,供应商对报价内容承担责任。
5.4 供应商提交报价的项目必须符合“采购需求一览表”的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网上竞价报价无效。
5.5 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报价均为含税价。供应商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材料费、设备费、安装费、施工费、工程措施费、税费、管理费、风险费、施工过程中涉及到的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另支付其它费用,任何因忽视或误解既定条件而导致的价格变更,交付货物时间的延长申请将不被采购人批准。
5.6 疑问
潜在供应商对采购事项、竞价文件有疑问的,应在竞价时间前一天内,以电话、传真、网络方式发送给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经采购人核实后应当及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文件的澄清、修改。
6、网上竞价规则
6.1 竞价时间规定。网上竞价招标公告时间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在竞价公告规定的报价时间内,通过竞价系统对竞价项目进行报价。
6.2 报价规则。参与竞价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报价时间内进行一次报价,该报价为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参与竞价的供应商都仅有一次报价并上传报价单的机会,请确保报价资料上传完整。
6.3 竞价成交规则。按照满足竞价项目需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时间截止后,系统按以下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人排序:
(1)报价最低的,排序第一;
(2)报价相同的,按报价时间先后顺序排序;
(3)报价相同且报价时间相同的,由采购人采用电脑摇号方式随机选定其中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7、网上竞价结果公告
竞价成交的,由采购人在2个工作日内在石狮国有企业资源交易网发布竞价成交公告。竞价成交公告应包括成交供应商和未成交供应商的品牌、型号、价格等内容。竞价失败的,由采购人在2个工作日内在石狮国有企业资源交易网网上竞价系统发布竞价失败公告。
8、成交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竞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8.1 成交供应商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放弃成交、或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竞价公告要求提交履约担保金;
8.2 因成交供应商的违法行为导致成交被依法确认无效;
8.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9、签订合同
成交供应商须于竞价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个15日历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
10、履约担保金
成交供应商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前,应向采购人提交成交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无售后服务问题时,一次性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电子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11、付款方式
货物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成交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采购方支付全部结算货款。
12、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500元包干计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
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福建省仟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35001656807050003678
开户行:建设银行泉州市鲤城区支行
13、供应商在参与采购人的招标采购活动中,应严格落实采购人《福建石狮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合作商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管理规定,如出现以下违反采购人相关管理规定的,采购人将依据规定对其做出限制:合作商在招投标采购活动中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招标投标文件要求的,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招标投标文件承担相应责任;在采购合同履行期间有违约行为的,应按照合同约定要求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并根据违约情况对合作商进行限制。
13.1 有下列行为的合作商,经物资材料服务采购或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后,报水投公司研究同意之日起,限制其二十年内不能参与水投公司所有业务活动:
(1)存在商业贿赂水投公司人员、招标代理单位、以及其它相关人员的事实,经人民法院判决为刑事犯罪的。
(2)在招标过程中有串标、围标行为事实的,经人民法院判决为刑事犯罪的。
13.2 有下列行为的合作商,经物资材料服务采购或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后,报水投公司研究同意之日起,限制其十年内不能参与水投公司所有业务活动:
(1)商业贿赂水投公司人员、招标代理机构以及其他相关人员的事实,尚未构成刑事犯罪的。
(2)水投公司人员、招标代理单位、以及其它相关人员存在利用职权索贿,合作商未能主动向公司举报的。
13.3 有下列行为的合作商,经物资材料服务采购或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后,报水投公司研究同意之日起,限制其五年内不能参与水投公司所有业务活动:
(1)经核实存在招标过程中有串标、围标行为事实的,尚未构成刑事犯罪的;
(2)经核实存在与采购代理单位恶意串通事实的;
(3)在参与水投公司的投标采购活动中,有《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的。
(4)因合作商的产品质量、服务质量问题引发重大事故的;
13.4 有下列行为的合作商,经物资材料服务采购或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后,报水投公司研究同意之日起,限制其三年内不能参与水投公司所有业务活动:
(1)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放弃中标资格的;
(2)因中标人自身原因中标后未在约定时间内缴纳履约保证金、或不与水投公司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在采购期间不履行合同的。
(3)因合作商的产品质量、服务质量问题造成停机停产直接影响生产经营,且约谈后仍无法按要求消除故障,造成不良影响的;
(4)因合作商的产品质量问题、服务质量问题造成水投公司被行政处罚的;
(5)因合作商的产品质量、服务质量问题,影响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公司授权资质认证的取得或造成已授权资质被取消的。
13.5 合作商(以下简称“授权人”)授权其它主体(以下简称“被授权人”)参加水投公司范围内的物资、材料、服务采购活动,被授权人存在以上行为被列入限制名单的,则:
(1)授权人系专门授权被授权人参与水投公司特定的物资、材料、服务采购活动的,原则上授权人应当同时被列入限制名单。但是,如授权人的产品及服务具有特殊、重大的不可替代性,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可不将该授权人列入限制名单。
(2)授权人系以区域性经销授权的方式授权被授权人,被授权人据此参加水投公司范围内的物资、材料、服务采购活动的,原则上授权人无需被列入限制名单。但是,授权人对被授权人的不当行为具有一定责任,经物资材料服务采购或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后,报水投公司研究同意,可将该授权人列入限制名单。
14、水投公司人员以及其他业务相关人员,因廉洁问题经纪检监察部门审查属实的,水投公司有权在排除受限制合作商的前提下,解除自本管理办法实施之日起与所有涉及业务关系的合作商签订的合同,且所有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支付,解除权条款应当在合同、招标投标文件及采购文件中事先作出安排。尚未订立的合同(包括已经中标尚未订立的合同)应在排除受限制合作商的前提下确定(或重新确定)中标人。
15、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石狮市祥芝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石狮市大堡工业区管委会(201省道西)
联系人:傅先生 联系方式:17606011566
代理机构:福建省仟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田安北路武夷花园文昌大厦9楼A单元
联系人:林琼花 联系方式:0595-22108509/18120622126
监督单位及部门、联系电话:
部门或机构名称:福建石狮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党群监察部
电话:0595-88550230
福建省仟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9日
报价 单
项目名称:三期处理池楼梯不锈钢过道板项目
项目编号:FJQYCG2023087
货币单位:元人民币
序号 | 项目 | 规格/型号/尺寸(米)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1 | 过道梯 | 踏板3厘花板,梯侧支架3厘板,高125cm*底250cm*顶50cm,(双扶手63.32*1.5高110cm长7.6米) | 张 | 8 | 304不锈钢 | ||
2 | 10米长过道 | 主架3厘板,顶板3厘花板,副拉底管40*40*1.2,长1000cm*宽80cm(双扶手63*32*1.5高110cm长20米) | 张 | 1 | 304不锈钢 | ||
3 | 过道 | 长160cm*宽120cm,主架100*50*1.5,副拉40*60*1.5,顶板3厘花板(双扶手63*32*1.5高110cm长3.6米) | 张 | 1 | 304不锈钢 | ||
合计 | / |
以上项目均位于生化池上,最高处距离地面16米以上。各供应商需自行到现场进行勘查,安装上述过道提、长过道、过道时可能需要吊车等其他机械工具。采购人不承担因供应商未到现场勘查而导致施工费用过高。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2023年 月 日
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向乙方购买 等产品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规格参数、数量、单价、金额等: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参数 | 数量 | 单位 | 含税单价(元) | 小计(元) |
1 | ||||||
2 | ||||||
合计 (元) |
二、合同总额:含税价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该价款包含 材料费、设备费、安装费、施工费、工程措施费、税费、管理费、风险费等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所需的全部费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三、交货地点: 。
四、交货方式:乙方送货到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运费、装卸费及保险费(如有)由乙方负担。货物未交付前,发生损坏或缺失,风险由乙方承担。
五、货物交付:乙方于合同生效后 日内,将货物运输到指定地点,完成安装调试工作(如需),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视为完成交付。
六、付款方式:货物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 日内一次性将所有款项支付至乙方账户。
乙方银行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七、质量要求:
1.乙方应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书,保证产品质量和服务符合合同约定及国家、福建省和行业相关标准,没有相关国家、福建省及行业标准的,产品质量及服务应符合合同目的标准。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为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制造厂商原装产品,保证产品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令甲方满意的性能。
2.保修及售后服务:乙方应按国家产品质量标准和产品生产商质量保证书承诺的保修政策提供保修服务,其中 ,保修期为 个月,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保修期间,乙方应负责免费维护维修、进行零件更换。当产品发生故障,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12小时内到场维修,并于24小时内维修完毕,使产品恢复正常使用。乙方逾期到场维护、维修,甲方有权委托他人代为维护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逾期维修完毕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逾期期间的损失。
八、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支付应付款项的,应以应付未付款项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未能按约定时间完成产品交付,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0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另行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作为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补足。乙方应支付违约金、赔偿金及相关费用时,甲方有权直接从应支付但未支付款项中扣除。
3.乙方交付产品未通过甲方验收,甲方有权选择要求乙方退款、退货、补足或调换产品,甲方要求乙方补足或调换且乙方未能按期补足的,乙方应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甲方要求退货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作为违约金。
4.守约方为维护自身权益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保全费、公告费、律师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概由违约方承担。
九、争议解决方式:因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送达条款:乙方确认本合同载明的联系方式为其有效联系方式,地址为其有效的通知、函件、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甲方采用特快专递形式送达的,自专递寄出之日起第三日视为送达;采用短信、邮件、微信等电子通讯方式送达的,相关信息一经发送成功即视为送达。若乙方地址、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在变更后24小时内告知甲方,否则由此发生的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一、其他: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私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合同签订页)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部门负责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邮箱: 邮箱: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廉政合同
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相关规定,为做好项目中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保证项目高效优质,保证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经济效益,甲乙双方特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严格遵守党的政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廉政建设的相关规定。
(二) 严格执行项目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 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合作业务领域内的管理规章制度。
(四) 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五) 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六) 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二条甲方的义务
(一)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二) 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三)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四)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供应商、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
(五) 甲方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或要求、暗示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为其个人谋取私利。
第三条乙方义务
(一)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二) 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三)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四) 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将报送相关主管部门按照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第五条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
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双方项目合同终止之日止。
第七条本合同作为项目合同的附件,与项目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